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天堂与地狱 #116

十四、天堂的太阳

十四、天堂的太阳

116.在天堂,尘世太阳,以及来自这太阳的一切事物都是不可见的,它完全是属世的。事实上,自然界始于这太阳,凡通过这太阳所产生之物,都被称为属世。但天堂所属的属灵之物在自然界之上,与属世之物完全不同;这二者之间若不凭借对应,也没有任何交流。从前面关于层级的论述(38节)可以理解它们之间有何区别;从前两章关于对应的论述可理解何为交流。

属天的奥秘 #9545

9545.“又要把脸

9545.“又要把脸饼摆在桌子上”表那里属天良善方面的主。这从“桌子”、“饼”和“脸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桌子”是指属天赐福或事物的容器;“饼”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,在相对意义上是指源于祂的爱之良善,因而是指属天良善方面的主(参看2165, 2177, 3464, 3735, 3813, 4211, 4217, 4735, 4976, 5915节),“饼”表示所有天上的食物,或滋养人的属灵生命的食物(参看3478, 6118, 8410, 9323节);“脸”当论及主时,是指源于神性之爱的一切事物,如纯真、平安、喜乐,因而与世人和天使同在的天堂本身(参看222, 223, 5585, 9306节)。
  

属天的奥秘 #4410

4410.大量经历清

4410.大量经历清楚向我表明:左眼的视觉对应于属理解力的真理,右眼对应于也属理解力的对真理的情感;因此,左眼对应于信之真理,右眼对应于信之良善。之所以存在这种对应关系,是因为出自主的光不仅是光,也是热;光本身是从主发出的真理,热则是良善。这一切连同进入两个脑半球的流注,就是这种对应关系的起源;因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在主的右边,而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则在主的左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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